代理孕母是禁止商業目的,採取「無償」制度,就是不能直接收取報酬,至於要如何確保代理孕母的權益,邱泰源說明,相關法規仍需要做各方面考量,國健署與專家會進行滾動式檢討,希望送交到行政院的正式草案,能夠保護真正有需求的人。
衛生福利部長 邱泰源:「媒體所寫的並不是完全正確,因為我們雖然有列出相關要做的、要關心的項目,但是它後面的細節,必須要經過專家的審議,要從她各方面的需要,給她做完整的考量,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國健署跟專家會,這個是滾動式的一直努力,希望到真正提出來的時候,是最能夠保護到應該保護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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