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姓名平權邁向新的里程碑!立法院5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增訂了原住民族根據文化慣習登記傳統姓名者,可以申請改名,也就是說民眾未來辦理戶籍登記、申請護照的時候,都可在身分文件上單列原住民族文字。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早年原住民的立委爭取多年之後,在民國84年修正公布姓名條例,得以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來登記,經過我們原住民的鄉親、年輕人提起行政訴訟,獲得行政法院判決勝訴,能夠以單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登記)。」
過去國內頒訂,台灣南島語言語音符號系統以及族語書寫系統,使得台灣原住民族從口說,正式邁向族語書寫,走過30個年頭的姓名條例,這次修法也填補了過往族語表達的缺口。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原住民族的文字必須要入法,我們的姓名單列原住民族的文字,我們未來原住民族的孩子們要取名、傳統名字的時候,必須要遵守原住民的傳統姓氏。」
這次修法當眾的第九條明訂,如果在公營事業機構、三親等直系親屬或是與通緝有案的人姓名完全相同,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就要等到成年之後才能更改。然而修法過後各界也關注,是否會衍生更多行政程序的磨合期,對此立委們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更新系統,提供便捷的管道與方法。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也就是希望內政部在未來的三個月,要就戶役政的系統更新,去解決欄位不足的問題,另外原民會也要在六個月之內,要把原住民的命名系統去做出指引,並且提出單一窗口以及免徵規費。」
內政部長林右昌也表示,原住民族語言是文化的一部分,鼓勵延續族群傳統文化,未來針對技術性及行政上應更改的措施,將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一同精進改善,讓更多族人一起來單列族名,一起以我的族名來呼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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