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無助的眼神、虛弱地趴著等待救援。台中市張姓男子飼養幼犬,卻因為沒有定點大小便就情緒失控,對小狗拿菜籃丟、出腳踹,打到全身多處骨折;檢方依動保法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判他拘役50天、併科罰金22萬元,全案可上訴,其他動物飼主認為判決太輕。
民眾 劉小姐:「不應該這樣,牠就是一個生命,判這樣太……因為那已經覺得就是惡意的了,對,不可以這樣子!(所以您覺得太輕?)對,我覺得太輕了!」
民眾 吳小姐:「盡量可以就是不要讓他們上訴,因為這種東西好歹這也是一個生命;對啊,而且這種有暴力傾向的人說真的,這樣真的判太輕了!」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虐狗行徑誇張,經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到場稽查發現後小狗才送醫救治,但仍因傷重導致無法自行進食、還需要加裝食道胃管、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動保處表示,事情發生在去年1月,後來經過獸醫細心照護治療,小狗已被好心民眾領養。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 林儒良:「發現那隻幼犬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所以我們才會依照動保法的部分,把這個案子移送司法機關去偵辦;當然後續我們把牠送到後送醫院,醫治比較好的時候就開放給民眾認養,目前牠應該在民眾的家裡面幸福的生活。」
動保處呼籲動物有生命權,民眾若有情緒問題應尋求合理管道協助,切莫發洩在動物身上,若有故意、情節重大者,接獲檢舉就會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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