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國家的台灣,回到校園或一般生活中,是否善待多元性別群體? 2017年發生在長庚大學的性平案件,一位跨性別學生,向學校總教官、學務長討論跨性別住宿需求時,卻遭到師長以具有損害人格言論對待,而事後長庚大學也未依學生性別認同,安排宿舍,最終,導致這名跨性別學生身心受創,休學至今。經過監察院調查後,監委呼籲教育部,積極研處多元性別宿舍空間指引。
監察委員紀容惠說:「我們的校園裡面畢恆達老師的調查,99% 是沒有這樣的一個空間給孩子,所以這些孩子你就可以想像,他在住宿上遇到了多大的困難,很多的國家都有這個,用國家的一個力量去頒布了一個跨性別的指引指標,所以我也希望我們台灣在這方面能夠有進步。」
監察委員葉大華說:「這個是我覺得教育部很重要他要扮演的角色,他應該要很積極地去處理給學校指引,因為學校也覺得說問教育部,也是沒有得到任何好的幫助跟指引也只能到處去參訪一些,曾經有跨性別學生的學校,後來大家問來問去,也都是最後這種所謂男女混宿這種實驗方案,最後也都是功敗垂成。」
而明年開始,民法上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學生有權選擇要住在一般男女分界之宿舍,或非二元性別宿舍,監察委員也表示,教育部應開啟社會溝通,避免同樣事件不斷出現。
監察委員葉大華也說:「我想教育部應該要更積極要去多做這些社會溝通,如果不做的話很難保這些跨性別學生的
相關權益的問題,也會再次出現大家來對話讓願意接受的家長善意的家長願意來支持,這也是一個方式而不是一直讓大家知道說家長一定反對。」
監察院也強調,加強保障學生的人格權,並捍衛學生的自我認同,一直都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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