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碧候部落諮商同意投票,最終以229票同意石礦公司在部落傳統領域開採。表決結束,族人們大包小包,有的是公所給的,有的來自石礦公司。
碧候部落會議主席指出,這可能影響族人投票意向,但部落會議也無法有任何作為。
碧候部落會議主席 葉清福:「當然這也沒有明文規定,就要去限制,這個沒有明文規定的,所以我們就公司,他有禮品去贈送,那就我們也沒有什麼可以去阻攔這些禮品這些物品。」
不過對石礦公司來說,取得部落同意也花費一兩年時間,向部落逐戶說明。對於投票過程的種種狀況,感到委屈。
宜蘭大理石公司總經理 陳政光:「真的不敢說很辛苦,真的是一步一腳印,雖然說今天(28)很高興,但是心裡也有很多委屈,今天你們看投票的過程,就很簡單剛才講的,數票數出來有問題是要選民負責,講這句話真的,還什麼選罷法,就有些少數人就可以左右,真的有點制度上還是要多方面建議再考量看看,或該要改進的地方。」
碧候部落會議主席 葉清福:「所以我們也希望,在原民會這邊,應該要去看重這些部分,因為像(石礦)公司這幾個月當中,他是用禮金現金還有,他是用物品來換取他們的票數,所以希望在有關單位,像原民會能不能把這個章程,在原基法規定,能不能多出來一個法。」
禮品發放備受爭議,但由於禮品發放開發商只是希望,在地居民踴躍投票。原民會回應,依照原基法,原住民享有利益分享權力,但分享形式並無明文規範,無法直接禁止開發商法禮品行為。但若目的是換取族人支持或法對特定議案,就有違「事前自由知情同意」原則。不過對比一樣針對事件進行投票的公投法,就有不得賄賂等規範及罰則,是否在諮商辦法進一步明確訂定?受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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