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苗栗泰安麻必浩部落的楊志航,自小離鄉求學,克服城鄉差距。1983年,他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91年考取律師資格,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原住民律師。1993年起,他陸續成立多家法律事務所,專責服務原住民族群,並推動設立「原住民族法院」,倡議司法制度應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在律師生涯中,楊志航長期協助族人處理土地、森林及文化相關法律案件,以專業守護族人權益,並強調法律與文化並重的重要性。為感謝楊志航一生奉獻精神,苗栗縣副縣長邱俐俐與原民處長盧曉玲代表苗栗縣政府出席告別式,原民會主委曾智勇也親自出席追頒褒揚令及原民獎章,感念他一生為原住民族奔走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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