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中正國宅族人迫遷爭議案於12日進入二審審理,新北市政府指出部分居住在中正國宅的族人,因不符合現行「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所定的出租資格,依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案件開庭前,中正國宅的族人也到台北地方法院外表達訴求。
新店中正國宅居民 曾榮明:「我覺得原民局(新北),應該依照他們之前有說要與我們協商,我們等了又等、等到現在,根本沒作為,而且直接就是用法律強迫我們搬遷。」
新店中正國宅居民 Calaw(曾榮輝):「如果說真的這樣子、依法執行這樣子的話,沒有人出來講的話我們怎麼辦,到時候是警察這樣子,把我們趕走啊。」
族人擔心居住三十年的家園,恐怕再次面臨被迫搬遷的命運,法扶律師林育萱就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能不顧當年安置承諾,並以事後變更的條件,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法扶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職律師 林育萱:「他們會住到這裡是因為,當初政府依據政府自己公布的計畫,然後去購置了國宅,因為要盡到安置的義務,所以才讓族人住到國宅裡面,所以出租只是一個安置的手段,你今天政府不能用說租了,然後租約就是條件變更,所以你要答應,我們認為這樣子是有問題的。」
事實上在類似的都市原住民迫遷爭議中,也曾出現不同的處理方式,高雄拉瓦克部落過去同樣也面臨拆遷爭議,並在法院判決強拆違法後,隨後就與族人展開協商。
高雄市政府原民會副主委 陳幸雄:「其實就是尊重跟照顧, 由這樣的一個原則, 出發的時候, 其實我們很多的, 爭議的部分, 可以透過我們, 不斷地溝通協調, 可以降低到最低, 其實共識越多, 我們方案的執行就越好。」
雖然中正國宅迫遷相關案件仍有待法院最終裁定,而如何在尊重族人居住權及顧及弱勢需求之間取得平衡,則有待新北市政府與族人後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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