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經十八年沒有大幅修正,而在台灣長照悲歌的事件也層出不窮,加上身心障礙團體日前夜宿行政院抗議,要求政府加快修法腳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0日)就針對修法進度,要求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提出具體作法。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就指出,原民身障者往往同時承受兩種弱勢身分,形成「交織身分」下的弱中之弱,但現行補助制度卻只能擇一申請。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我們的社會制度,本來應該是讓交織身分者,要讓他更多的保障,去強化他的自立能力。可是我們的社會制度,反而讓他變得更弱。所以在他身分的保障、權益的保障,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去友善對待他,其實無形之中,也是一種歧視的表現。」
而在偏鄉醫療方面,也長期無法反應原鄉的生活環境。許多輔具並不適用偏鄉地形;原鄉也缺乏公辦民營的長照機構,從交通、看診到輔具維修也都不易取得,使原民身障家庭的照顧負擔更加沈重。
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盧縣一):「我們的資源真空,就是說我們交通不便,常常沒有辦法去真正享受到政府的美意。然後我們的老老照顧,像我們是長者在照顧長者,然後未成年的子女,在照顧長者,這樣一個狀況。」
而在就業制度上,也同樣存在交織身分被忽視的問題。雖然《原住民基本法》對特定職務設有保障名額,但其中並沒有針對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提供支持。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主任 Yukih.Pupuy:「比如說我現在是去應徵,假設是保全,因為我記得保全也有一些保障的名額。然後原住民障礙者去應徵的時候,他們(雇主)會說,可能你們障礙者不適合。」
衛福部長 石崇良:「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能夠在社區中自立生活,本部已經將自立生活的支持服務,納入《身權法》第五十條的法定服務項目內。」
衛福部表示,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在醫療、交通與長照可近性上確實面臨更多挑戰,未來修法將納入交織身分的考量,並研議如何在原鄉地區布建更適用的服務模式,確保修法能真正反映當事人的需求。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