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國際上的人權的現況和指標,以及對應之後的行政院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鴻義章提出六項人權議題。過去較少提及的族群平等與發展權,也被特別提出,期望以檢視政策、確保各族群的權利平等和發展等,做為未來量測的項目。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Upay Radiw Kanasaw(鴻義章)說:「國家人權會的職權,它有規範九個職權,我們經比對大概都符合巴黎原則的精神,只有兩項是沒辦法達成,一個就是意見陳述,第二個是國際合奏,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沒辦法達成這個事情,所以基本上都可以符合,也就是說台灣國家人權會符合巴黎原則。」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