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禮部落接待山友遭到縣府開罰的爭議繼續燃燒,族人也強烈質疑合法化的標準以及程序似乎出現多頭馬車的情況。
大同大禮部落自救會成員郭新勇:「民宿的標準,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這個是我們要討論的議題
我們在國家公園的輔導,過去到現在這麼對我們友善,現在是縣政府罰我們,這個是非常大的危機。」
大同大禮部落自救會發言人 Kumu Unang (李慧蓮):「我們也想要有一個安全的家,也想要熱情的接待山友,希望三方的政府單位,能夠多多給予我們協助,包括在執行面的部份能給予我們使力。」
然而縣府回應罰單無法撤銷,民宿合法化部分將以專案方式進行,接獲申請後會安排現勘,順利的話1個月內可完成核照,但前提是必須依照觀光發展條例辦理。
花蓮縣觀光產業科長陳勇男:「前提是不可以排擠,觀光發展條例的規定,建議依照剛剛前面說的取得這個使用執照,或者合法房屋證明來申請民宿登記。」
立委伍麗華21號則邀請相關單位進行座談,研擬解套方案。太管處強調會全力協助合法化事宜。政委張景森也建議各國家公園的興建山屋計劃,應納入當地現有原民房舍,協助修繕即可提供山屋服務,若同禮部落有結構安全鑑定、修繕等需求,希望太管處編列經費協助。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協助輔導合法化的過程中,希望短期之間,能夠取得透過合法的房屋證明,或者是使用建物執照這樣的方式來協助他現勘之後,能夠就地合法化。」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太魯閣國家公園可以考慮在山屋興建計畫裡面增加一項,就是補助原住民,來提供登山服務的相關設施。」
此外,立委伍麗華表示,後續將協調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本案依據觀光發展條例研擬彈性的合法申請條件,逐步解決大同大禮部落面臨的接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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