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的法庭合議席次配置搭配具有花蓮在地特色的圖騰及浪波天花板,這是即將在明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庭專區。此外還有專屬評議室和友善空間,希望讓國民法官可以在平易近人的環境下參與審判。為了秉持無罪推定及避免預斷的情況,所有相關事證都會同一時間提供審庭法官檢閱。
花蓮地方法院院長許仕楓說:「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一樣都是在開始審理調查的時候才會看到證據,不管是檢察官提出來的或是被告辯護人那邊提出來的。」
花蓮地方法院也在10/13完成3,853名的備選國民法官名冊,如有個案需審理時,法院會再從名冊中隨機抽選候選國民法官並且以掛號信件通知。特別在「終局評議」時,是由法官跟國民法官一起參與討論。
花蓮地方法院院長許仕楓說:「評議的時候國民法官跟職業法官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那國民法官他的意見絕對不是僅供法官參考,他是跟法官一起討論一起決定,這個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有罪或無罪,那有罪之後怎麼判,要判多久也是一起來決定。」
依據國民法官法,112年起國民法官將審理「故意犯罪致人於死」案件,如殺人、酒駕致死等案件,預估一年審理9起案件;而在115年起連同最輕本刑10年以上案件也將納入審理,譬如殺人未遂或是重大貪污、金融犯罪等案件,相對較為複雜的司法案件,逐步建立國民法官審案基礎以及判例,拉近民眾與司法制度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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