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28號,第二屆國民大會第四次臨時會中,在當時執政黨運作,及原住民國大代表,善用議事規則下,得以重行表決,並驚險地翻案成功,以196贊成票數,正式通過原住民正名修憲案,為了紀念修憲28周年,立委們揭開當年表決完整過程的珍貴影像,強調投票人數超過四分之三門檻的難度,及修憲的重要性。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所以這一次,1994年的7月28號,如果沒有重行表決,甚至重行表決沒有通過,錯過了這一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機會修憲。」
鄭天財指出,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歷經原運團體、教會、婦女、立法委員及國大代表等多年爭取,才在體制內的修憲程序中,完成正名。回顧當年,不少族人走在街頭,希望喚醒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權益重視。
牧師 LavaKaw Mai (拉娃告):「長老教會本來就很執著在人權土地各方面,所以長老教會很快就結合,推動民主自由跟正義公義。
廖國棟表示,原住民正名修憲,為各項後續重要權利法案,奠定了基礎,包括原住民族教育法、身分法、工作權益保障法、及原基法等。但回頭來看,至今仍有許多法案卡關,呼籲執政黨應大力推動。土地、自治、正名為原運三大主張,在野黨立委們表示,持續透過體制內改革,陸續完成原住民族社會期待已久的各項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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