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特產品發展、農路改善、交通要道提升、公共建設興建等,一直都是原鄉地區族人的訴求,在桃園市議會中,議員陳瑛因桃園復興區基礎建設金費逐年減少,就向市府提出補足原鄉的編列預算。
桃園市議員陳瑛指出,「很多重大工程都已經在您任內結束,可是我們會發現到一些基本的,譬如說道路、我們一些農路、或者是聯絡道路,它的經費是在年年減少,是不是在這些重大工程已經完工之後,我們就可以再把經費再挹注到,原來我們本來在對於這些農路也好、還有我們的聯絡道路也好,一些小巷一些坡坎的這些經費,在我們的市府編列預算再補足。」
然而隨著桃園市原住民族人口,在110年7月底達到78508人,成為全國原住民人口第二大城市後,該如何兼顧原鄉及都會區的族人?議員林志強就認為,因原鄉和都會區在教育和求職等需求不同,希望桃市府在資源分配上,都能和原鄉取得平衡。
桃園市議員林志強也說,「不管是在原鄉或者是在都會,我想在都會問題也是非常多,譬如說我們就學的權利,就業的權利,包括我們很多長者的照護,家庭的照顧等等,我想這部分都需要政策的支持,未來我們也希望說能夠透過原住民保障自治條例,能夠做福利上或政治上面的一些調整。」
大量的原民人口進入都會區,造成原鄉人口結構改變,凸顯桃園市對都市原住民的施政和資源分配上,還有努力的空間,兼顧原鄉發展的同時,在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中,也能更重視都會區族人需求,打造真正的新原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