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8日公布最新專案報告,指出台灣已立法禁止體罰近20年,但校園教師對學生的暴力事件仍持續發生,包括有不當管教甚至精神暴力的案例都層出不窮。
監察委員 葉大華:「有三個最重要,師對生的暴力態樣,一個就是體罰,一個就是霸凌,一個就是所謂的不當管教。」
除此之外,人權會透過四千多筆的問卷調查發現,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中有將近七成,最終只落在申誡以下的輕微處分;而從最初的通報、投訴受理,到後續的調查與輔導,各縣市調查標準也不一致,讓不少案件無法真正被處理。
監察委員 田秋菫:「依照目前的法規,不僅沒有相關的輔導機制,當事人一旦停聘期滿回到學校,資料庫裡面的資料,它就完全消失。」
人權會建議,中央與地方應共同建置獨立、專業的學生權利調查單位,並讓校安與社政通報系統能相互介接;也呼籲完善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與追蹤機制,才能真正減少師對生的暴力事件。
責任編輯: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