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以逐年編列預算及追加方式,透過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畫,汰換巡邏車8輛、偵防車7輛、勤務車2輛及巡邏機車158輛等,共計188輛警用車輛,除了保障警察同仁執勤效率及機動性提升,更能確保員警執勤的安全性。
屏東縣長 周春米:「總共是188輛加入我們的生力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們希望透過巡邏跟偵防車的汰設,讓我們的同仁在值勤的時候,更安全、更能夠達到執勤的效率,打擊犯罪、守護鄉親。」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警察勤務具有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警用車輛,有助於提升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對第一線的警察,更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效果。此次新購的警用車輛,同時升級警用汽車行車紀錄器規格,提升錄影品質、時間及增添GPS行車軌跡紀錄功能,讓員警在執勤過程更有安全保障。
屏東縣警局交通大隊長 謝志鴻:「工作相關的勤務上面有很大的幫助,我們也會善用這次縣政府,所授予我們相關的車輛,來完成我們各項工作。」
屏縣府表示,除了持續規劃各式車輛逐年汰換外,今年開始將針對全屏東縣83個派出所,進行逐步修繕作業,期望提升第一線員警們的工作環境,讓警察單位的效能發揮最高,也感謝基層員警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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