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興建中,預計114年底完工,目前進度約四成多;115年初,將由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進駐,到時約300多名員工將遷移,勞工權益受到立法院關注。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像《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雇主調動勞動工作(地點),當初規劃的時候就知道要調動了,就應該考慮到《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
而兩會經各自勞資雙方會議後,原語會完成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草案,而目前原文會擬定交通、遷居以及托育等補助,一年總經費需2,100萬元;但若員工搬遷後不適應或不符期待,立委呼籲依法要和勞方討論猶豫期,也就是搬遷過去後,在勞資和議的時間內離職都要給予勞工相關保障。
民進黨立法委員 王美惠:「我覺得你若要(猶豫)緩衝期,本席在這裡給你建議最起碼要三個月,因為這三個月他(員工)才有辦法適應,孩子安排好、他也安排好找房子什麼的。」
然而兩會遷址,組織架構也隨之擴增;以原文會而言,預計新增122名員工,每年將增加約8,700萬元經費。
原文會董事長 Maraos:「在居住、育兒、交通的補助上,會給予原文會更大的幫忙跟協助,那原民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族)文化基金會的預算跟移到桃園營運的預算,也會來做考量。」
原民會副主委 Calivat.Gadu(鍾興華):「那這個部分我們也建議在整體中長程計畫裡面也能夠跳脫4.62億每年補助這樣的框架;然後在中長程計畫裡面,將未來的需求納入整個計畫裡面。」
不過搬遷經費除了興建計畫17億元以及勞工權益編列2,100萬元之外,原物料飛漲以及原文會計畫在北部承租辦公空間、甚至員工爭取的合宜住宅等,立委提臨時動議,請原民會再評估並寬列相關經費;兩會搬遷落腳永久會址,立委就盼照顧勞權、留住並擴增人才,為文化語言保存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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