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應尊重維護維護保存,傳統用海智慧等海洋文化資產,保障與傳承原住民族,傳統用海文化及權益。」
除了靠海維生的漁民,在海洋保育法草案中,海洋同樣是孕育原住民族文化的泉源,針對整體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政策方針,理當不能遺漏。然而,在維持海洋生態系統上,將劃設海洋庇護區,而中央主管機關,也要為此設立審議會,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組成,不過在漁民以及原住民族的代表比例,朝野立委紛紛發言捍衛。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其中漁民代表,我在這後面及原住民代表的人數,不得於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民進黨立法委員 黃捷:「有原住民代表以及相關利益團體的代表,必須要納入,如果有涉及原住民族的
海域及土地的話,原住民族的代表應該要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海委會主委 管碧玲:「增列第九條大概就是把所有委員,有關於原住民基本法,應遂行程序的部分我們全部都採納,增列第九條。」
這次《海洋保育法》,沒有採馬拉松式的一路審到底,立委希望海委會能夠充分和各界溝通,不過這部海保法,要如何果妥適做到因地制宜、審議機制和各領域審議委員的比例,而鼓勵漁民、原住民和在地社區參與落實保育工作,是海洋保育成功的關鍵並且是重要的議題。最後在召委裁示下,《海洋保育法》草案,另定期程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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