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秘書長 饒忠 V.S. 花蓮縣議員 張美慧:
「若是主任委員是誰,就是由他來聘請這些委員。」
「那這個是召集人啊!」
「所以你是講這個名單是縣長決定的,意思這樣嗎?是不是這樣?」
「對啊!就是召集人或主任委員。」
花蓮縣議會9月8日召開臨時會,針對國土計畫委員聘任名單,議員針對遴選過程是否公開透明,而民間團體代表、及原民委員的比例是否太低等問題提出質疑,攤開花蓮縣國土計畫審議委員名單,23名委員當中,除了原民處長督固·撒耘之外,只有一名花蓮縣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促進會的專家;另外、民間團體也只占一席,比例是相當的少
花蓮縣議員 李正文、張美慧:「整個說明的當中,原住民委員的部分並沒有在其中,因為花蓮縣是原住民縣,希望縣府能夠注意到原住民土地的問題,因此在把關上確實需要原住民的委員的產生。」「政府機關再加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只有一席,我們認為應該再把民間的聲音,甚至在原住民跟非原住民的(諮詢委員)比例的調整,應該都要考量、都要檢討,可以讓國土計畫的審議可以更完善。」
面對議員的質疑,縣府表示目前名單已定無法更改,待下屆改選再另提名單。
花蓮縣政府秘書長 饒忠:「它的組織條例裡面,有沒有增列(原民)委員的名額,若有我們可以列入考慮,若沒有我們就要等到,下一屆改選的時候,我們再(列原民委員)。」
國土計畫攸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議員呼籲正視花蓮的土地特性、族群多元性,期盼縣府調整國土計畫原住民族諮詢委員的比例,無論是專家學者、民間團體,都應該要有足夠的原住民比例,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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