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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勞工熱傷害! 勞團籲修法制定高溫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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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氣候越來越極端,國內討論高溫假也越來越熱烈。從事戶外工作的勞工,工作環境也越來越嚴苛,要求訂定高溫假及相關補償津貼;不過目前國內外都沒有相關的法令保障,勞團視呼籲應儘速修法,保障勞工的職業安全。

高喊著口號,要求要有勞工高溫假及津貼。隨著氣候變遷,夏日高溫也屢創新高,從事戶外高空洗窗的阿美青年表示自己會準備充足的飲水及防賽用品,以免在高空中暑、救援困難。

洗窗工人 Kalitang:「我們在高空會帶一個保冰袋,裡面都會有一些解熱的東西像冰毛巾什麼的,如果是有(高溫假)法規的話當然是好的阿!比如我們自己要放假的話,我們就會比較吃虧,因為老闆說你就沒有薪水;那如果有法規的話,還有補助啊!」

對於是否立法設立高溫假標準,根據職安法條規定,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勞團也期盼對於勞工遇到高溫的時候,也能有相同保障。

中華快遞企業工會理事 郭勵治:「當超過一定溫度的時候,應該要有更彈性的工作時間,安排避免在高溫下的工作,降低勞工熱傷害的風險;更應該在有業務需求時,不得已必須於高溫出行時,給予適當的高溫津貼。」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 朱智宇:「那他們在室內進行的不管是搬運他們的修車材料、或者是進行火車修繕過程中的焊接作業,其實往往會發生因為工作產生的熱源無法排除的狀況;所以不僅僅是戶外高溫要被重視,室內因為工作產生的高溫狀況也應該要被重視。」

立委表示,國內目前雖然尚無高溫假、及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但雇主可讓勞工避開高溫時段、調整勞工工作型態,擬定勞工健康調適策略。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根據職安法43條的規定,如果雇主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以防止高溫引起的危害的話,將處以3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的罰鍰。」

勞動部雖訂有《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但指引沒有強制性,雇主落實機率低;面對極端的氣候變遷,勞工的工作環境條件也越來越嚴苛,勞團指出訂定高溫假刻不容緩,呼籲正視勞工權益。

責任編輯:林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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