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南投縣才宣布要將縣立高中職、國中小和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從過去10個月改為完整全年聘期,穩定教學品質和學校的用人需求。這項政策原訂從112學年度開始,但目前已經有19個縣市陸續提前實施卻出現問題,關注代理教師權益的團體指出,目前正在預告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課教師聘任辦法》,出現嚴重違反基本勞動權益的漏洞。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 黃湘仙:「台南市是第二個跟進的縣市,可是卻要求代理教師必須簽寒暑假,要同意寒暑假到校才能延長聘期。」
類似的爭議還有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到校上班,暑輔授課不得領鐘點費,還要分擔行政「輪值工作」,被迫接任行政職務等,變相剝削代理教師,和當初要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的規定南轅北轍。對照目前的草案,代理教師要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在寒暑假期間應配合學校規定處理校務,也更直接寫出,代理教師未能比照專任老師享有寒暑假,對照現行「教師請假規則」,明定未兼任行政職的正式教師在寒暑假期間可以不必到校,再再顯示同工不同酬的現況。
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張鑫隆:「我們教育職場的代理教師,或者是我們大學的專案教師都不適用《勞基法》的情況下,變成他非勞又非教的這種法律關係下,我們的監察院已經有多次的糾正。」
民進黨立法委員 范雲呼籲:「地方的縣市政府不要再執行錯誤的政策,如果您關心教育就應該要給代理教師,原本就是我們要求的保障。」
代理教師不用再放無薪假2個月,各縣市政府卻在背後手段百出遭到監察院糾正,而目前未跟進的縣市有基隆、花蓮和彰化,不過好不容易盼來的正義,卻處處卡關演變成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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