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號晚間,一位族人在臉書上傳一則截圖,表示女兒的同學在社群媒體上匿名留言,針對自己女兒的長相、膚色進行批評,並公開女兒的班級、使用同音字間接公開姓名,還叫女兒回去跟爸、媽到工地打工,針對以上種種言論,族人表示,不排除提告。
被批評學生家長說:「在這個網路的留言言論上面,現在孩子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去拿捏,我覺得已經是跨過原住民的歧視,有跟孩子討論過,孩子是不想把事情給放大檢視,她覺得一旦對同學提出告訴的話,她在學校裡頭又會形成另外一種霸凌。」
事件就發生在台北市士林區的某國中,族人表示,雖然女兒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看在家長眼裡相當痛心,針對匿名同學的行為,律師表示,已構成霸凌條件。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林靜文表示:「那這是符合,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裡面的規定,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檢舉,被霸凌的人跟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他其實也可以跟這個行為人,在行為時發生所屬的學校申請調查。」
兒福聯盟研發處督導 邱靖惠表示:「這個機制就是(學校)會請一些專家委員,然後來進行訪談跟了解,整個事情發生的脈絡跟狀況,然後最後也會提供學校一些處理跟輔導的相關建議。」
對此族人也表示,會先與女兒班導進行溝通,但也期盼學校能加強宣導多元文化及學生的網路素養。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