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員警殉職事件,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日前發函內政部,要求儘速召開殉職調查會議,也指出近年警械條例修法,都著重於用槍時機,卻缺乏對警械使用政策、教育訓練、裝備規劃的指導跟監督功能,無法起到通盤改善,他們呼籲行政院應採納基層團體《警械條例》修法草案。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如果我們都僅限於用槍時機是什麼時候,這種其實非常末端的方法,末端的部分去修法的話,警械使用條例並沒有,就永遠沒有辦法讓警械使用條例,有完整的功能去處理警察人員使用槍械的爭議。」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表示,每年都會發生警消殉職不幸事件,但得到的回應大多是從優撫卹、改善裝備等,強調以上並非殉職的全部原因。建議警政署應比照消防法第27條之1, 因災害事故產生死亡或重傷,要請相關機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基層人員,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製作調查報告,並追蹤改善結果,這才是發生職安的應有態度。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副理事長鄭少書:「如果每一次都複製貼上,明年後年大後年每一年,我們都會坐在這邊,來默哀一分鐘,因為從來沒有人想要真正解決過根本的原因。」
基層警察慎重期待政府,應該承認警消人員勞動權的存在,並開放警消人員組織工會,對現行政策、實務問題提出意見,透過制度內管道爭取權益,持續改革職業安全環境。
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