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主委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本會期盼以分流立法的務實方案,逐步達成社會各界的共識,實現更為完整的原住民族自治制度。」
同樣也走分流立法方式的原住民族自治議題,相關法案20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而攸關原住民族自治的法案,從民國92年至今,共五進五出立法院,甚至法案名稱都還有更動。自治法案大卡關,原民會評估,要劃設原住民族自治區,恐怕會廢止花東兩縣,其他縣市劃分,將近一半國土面積大受影響。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指出,只要談到自治,每一個族群都會有不同想法。原民社會尚無共識,就連立委們的版本就共達四種,連法條數目也不一。不過原民會整理各立委提出的草案,已有部分自治制度,在現行法制上逐步落實。
「各族各部落組成的組織,陸續參與了山林資源的共管、民族教育的發展、語言的復振,乃至於長者的照顧和產業的發展等等,都是原住民族已開啟實質自治的具體成果。」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說。
這就包括近年通過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原住民族學校法》等相關法令,而散落在各項法條的自治項目,又該如何執行落實?
民眾黨立法委員賴香伶就提出:「我們朝試辦自治的方向,比如說像蘭嶼或是某一個鄉,去試辦我們這個制度到底可不可行?透過先試辦自治程序、自治內容、自治規範,來研擬出真正的自治法條。」
如同今年三月,總統在原轉會中提到自治試辦小組的可行性,原民會正著手推動自治藍圖的各項工作,研擬相關的計畫方案。
責任編輯:鄭群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