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萬榮爭議多年的萬里水力發電廠,過去周遭部落對執行發電廠計畫的正反意見兩極,如今仍卡在關係部落的認定程序。這要回頭看,原民會108年,因萬榮鄉公所認為關係部落認定困難,而召開審議小組討論,並函覆認為發電廠周遭的Murisaka,以及明利村馬里巴西、馬太鞍、大加汗,四個部落均屬關係部落。 而四個部落在109年分別召開諮商同意會議,其中Murisaka部落因為人數不足而流會,卻因明利村三個部落均表決同意,讓水力發電廠的諮商直接同意通過。然而過去就有反對聲音的Murisaka部落認為,水力發電廠運作對Murisaka部落影響最直接,其他影響較小的部落,卻能在諮商程序發揮效力。因此,對原民會跟萬榮鄉公所的關係部落認定,提起行政訴訟。 Murisaka部落會議主席Ruka Boxil(楊立)指出,「從以前其實有一些有跡可證,是族人不斷地透過抗爭,比如說也有連署過,也有發動過社會運動之類的,也有在公開的場合反對過,可是因為21年就逐漸,應該說逐漸失去力量了,現在交棒到我手上,就是我直接來釐清癥結點,就是關係部落這件事情。」 26號首次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雙方對程序都各有見解,其中針對到底誰才能做出關係部落認定?原民會認為依照諮商辦法,在108年所召開的專家學者會議,目的是協助萬榮鄉公所認定關係部落,並非行政處分。部落提出訴訟的對象,應該只有萬榮鄉公所。但部落委任律師,對「諮商辦法」則有另一套看法。 法扶原民中心律師林育萱指出,「萬榮鄉公所其實不是原民會的同一個行政單位組織,它是另外的一個法律主體,而且甚至是中央跟地方之間,這樣子不同的主體那你發函給它,當然就有對外的效力,這是有符合行政處分的要件,又加上原民會應該是這件關係部落認定的權責機關。」 而對於誰才能成為關係部落?原告委任律師認為,「諮商辦法」存在瑕疵,因為若沒有把影響程度納入考慮,恐怕侵害主要影響的部落權益。但原民會則表示,若影響小就把該部落排除,反而是另一種侵害族人權益的行為。 另外雙方也對「部落會議」提出訴訟的適當性,進行辯論。能否順利持續審理?原民會跟部落各持己見。不過部落方也正尋求多種管道,維護權益,後續將蒐集資料,討論水力發電廠計劃對部落影響。 責任編輯: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