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底九合一選舉接近,監察院廉政委員會21日說明政治獻金申報與收受規範,提醒各類擬參選人從4月22日起,可依法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 。監察院提醒,雖然法規並未強制所有參選人一定要開設專戶,但若未依法申請,可能誤觸法網 。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 陳美延:「如果你沒有設政治獻金專戶,實際上是收了政治獻金,那這個時候有檢舉案進來,這個就是未設專戶,沒有經過許可設政治獻金,那這是會有刑責的 。」
監察院說明,市長、議員、鄉鎮市長,及山地原住民區長等擬參選人,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後,25日得開始收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日前1日 。另外,鄉鎮市區民代表、村里長等擬參選人則在8月20日起開放收受 。監察院也特別提醒,有意捐贈政治獻金的民眾,對同一名擬參選人每年捐贈上限為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合計每年不得超過30萬元,且現金與實物捐贈都併入計算 。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 趙永清:「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有涉及到其他刑罰的話,檢調機關就會依他的職權去起訴,然後法院去裁判,但是我們監察院這邊,收受政治獻金來申報之後,我們(監察院)是用行政罰,頂多就是沒入或者是罰鍰 。」
此外,監察院也提醒,未滿20歲者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而為提升申報效率與透明度,已優化《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提供擬參選人線上申請專戶、開立收據、登載收支、編製報表及申報查詢等功能,讓捐贈者捐得安心、參選人收得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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