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6日召開不在籍投票立法的公聽會,中選會立場,先以公投不在籍投票執行,再評估是否擴及公職人員選舉。
中選會選務處長 王曉麟:「以115年選舉票預估會有8896種,實施移轉選務投票極為複雜,難度與不可控的風險更高。」
中選會指出,光選票就有不同,恐怕使選務工作難以執行。加上民眾集中工作地,都會區投開票所場地租借也會是一大挑戰。不過現場專家學者以南韓為例,呼籲政府用科技實力,找回民眾的投票權利。
雲科大科法所教授 楊智傑:「身分驗證設備,可讀取身分證明卡片和簽名,選票印製即時印製該選民的選票,若某一次選舉的選票特別多,同一臺機器可以用不同顏色,同時印製不同選票。」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仉桂美:「投票權本來就是人民的公權,所以我們是怎麼樣促成,讓他(人民)去行使,不是找各種行政的理由,去阻礙他的行使,這個思維是有問題的。」
投票作為公民基本權利,學者認為行政機關應積極維護。但也有學者指出,推動不在籍投票就得要有對應預算。以目前預算編列狀況,以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要推動不在籍投票,最快也是2027年。
高雄科大科法所教授 羅承宗:「你今天真的要做這個事情的話,現在中選會或內政部,就要把電子投票所有的錢,放在202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概算裡面。」
雖然立法院已經針對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三讀通過投票不受戶籍地限制,但像是總統選舉以及非原住民選舉人等制度仍沒跟上。不在籍投票立法的進展,受到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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