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手牽著手,臉上滿是幸福笑容,因為他們剛剛正式登記結為夫妻,同時還成了台東縣內,第一對向公所申請「結婚補助」的幸運兒。
申請補助鄉民 江志鵬:「既然想說有這個(結婚)補助,原本是(去年)11 月分要登記,就想說用在明(115)年登記好了。」
延平鄉長 余光雄:「不管是交通費還是婚紗照等等,不無小補,讓他感覺說在延平,當非常可以有幸福。」
為鼓勵年輕人留鄉定居,延平鄉公所今年自籌 60 萬元預算,率先全縣推出「結婚補助」,只要新人其中一方設籍延平鄉滿一年,每人可申請 2 萬元,若夫妻雙方都是在地鄉民,最高能領到 4 萬元。消息一出,真的有新人「特別等待」,將婚期延後到今年一月登記,就是為了領這份幸福紅包。
申請補助鄉民 江志鵬:「其實說真的現在年輕人,可能就是,因為結婚要用到很多錢,寧可養狗養動物,花得錢比較少,現在公所來推這個覺得不錯。」
只是補助雖然誘人,但還是有幾項規定要遵守,包含申請人必須在結婚登記後的 3 個月內提出申請,另外為了保障初婚家庭,若是「離婚後再婚」,或是「與原配偶再婚」,都不在補助範圍內;同時公所也強調,民眾領取補助後的一年期間,戶籍不得遷出延平鄉,否則將會被追回款項。
延平鄉長 余光雄:「到最後非離開不可,我們作業要點是有寫說,必須要繳回。」
依規定,這項新政策也排除「軍警公教」人員,以及領有公司相關結婚補助者,以確保資源能公平分配。據公所統計,延平鄉去年約有 15 對新人登記結婚,期盼用這份實質的「成家禮」,讓更多青年願意在延平安居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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