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罷免案中,意圖查對民眾個資的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26日才以50萬元交保,但因為地檢署不服,認為他在事後刪除手機相關訊息有串證、滅證的跡象,加上擁有實質影響力恐怕對基層公務員施壓,因此提出抗告。後續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具保,28日重啟地方法院羈押庭,歷經三個多小時的審訊,裁定羈押禁見。
收押後明良臻的老父親和妹妹,在律師的陪同下離開地院時,不發一語。而消息傳出後,正在召開臨時會的花蓮縣議會,也有議員提出臨時動議,質詢縣府是不是應該對遭到羈押的民政處長明良臻做內部調查或是停職處分,如果繼續任用恐怕危害到縣府形象,甚至影響到正在進行中的罷免行動?而花蓮縣政府則是力挺明良臻,強調沒有所謂的查水表,一切作為都是合法。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 VS 花縣府祕書長 饒忠:「(那個是戶政事所跟選委會的關係。),但是這些人都是你們花蓮縣政府的人,(不錯,但是他委託的職務,不是我花蓮縣政府。)所以你現在連停職什麼都不能回答,然後這些人都還在這個位置上,你說你們(縣府)還可以行政中立,我覺得交給民眾公評。」
花縣府行研處長 Haki Masiw(陳建村):「縣府要重申我們縣府所有的同仁,都是基於促進公共利益,沒有要損害任何個人利益的不法意圖,查對身份本來就是戶政人員的既有職權範圍。」
花蓮地院表示,因為考量明良臻還是民政處長並掌握相關業務,恐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至於是否會遭到停職,縣府表示需要收到裁定書後,才會決定相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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