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議會接受議員的質詢,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長林志雷涉嫌在南澳鄉公所任職期間性騷擾女課長,去年3月案件曝光後,縣政府啟動調查,認定林志雷性騷行為屬實,但只記申誡兩次;法院審理後,也依強制罪判6個月徒刑,但林志雷至今沒有被拔官。
被害人:「我覺得他(林志雷)在性騷成立的時候就應該要調離,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縣府就不採取這個動作啊!就是包庇啊!」
被害人目前還在南澳鄉公所任職,因為是原住民鄉鎮,在業務上時常會有和林志雷接觸的機會,只能請同事代為處理業務,質疑縣政府至今未將林調離主管職,根本是在包庇;對於法院只依強制罪判刑,被害人不服,也將提出上訴。
宜蘭縣議員 謝燦輝:「所以說這縣政府在處理這塊都是要等到什麼判決下來才要做調整,這個不對啦!因為他們是有業務的接觸。」
面對判決結果,林志雷表示他覺得冤枉、情緒也受影響,會上訴捍衛清白;職位的問題尊重縣府決定,目前做好該做的事。
宜蘭縣民政處長 張謙祥:「他當時發生地是在南澳鄉公所,所以當時(林)已經離開了南澳鄉公所、已經讓他們沒有再接觸的機會,所以當時就沒有做(調離職務)這樣的一個處置。」
縣政府指出,此案發生於3年前,發生地也在南澳鄉公所,被害人申訴後當事人已經離開公所,雙方已經沒有接觸的機會,所以只記申誡兩次;至於林志雷的主管職是否拔除?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來處置。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