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3、4月季節,將自己土地上的桂竹筍一併採收,因為除了禁伐補償金以外,這是他們土地,僅存的收入來源。
就在復興區的部落不遠,滿山的竹林大多是受到水源保護區限制的禁伐區,許多族人的土地,就只能任由竹子生長,不敢有太多整理,畢竟這樣補償金額就會受到影響。
復興區居民 林嘉慧:「你只要有申請禁伐(補償),還是造林那種就不能動,辦禁伐就只能這樣就採竹筍。」
竹林間還留著長輩過去耕作堆疊的石頭,也有的土地曾種植段木香菇。這些在配合政府禁伐及保護的政策下,不少族人的土地,就變成竹林密布的景象。
復興區居民 洪博源:「可是補償方面也太少(現在3萬的狀況),對希望市政府能夠聽得到,地又不能用、又不能做什麼,就擺在那邊就等於廢地。」
即使有族人想開發,但程序繁雜且不易申請,只好轉向領取禁伐補償。然而近期立法院啟動修法,要將禁伐補償金提升到每年每公頃6萬元。不過也有不少立委呼籲,族人禁伐所貢獻竹林、山林資源,應要納入碳匯計算,取得碳權。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以目前國際碳權的交易市場來看,我們大概有去算,我也在農業部那邊質詢過,一公頃大概是8萬塊。」
林保署副署長 林澔貞:「我們現在有幾個造林的方法學,在環境部做審查,一個是新植造林的部分已經通過了;一個是森林經營的方法學,還有竹林經營的方法學,還在環境部做審查,審查通過了以後,就可以透過這些規範做碳權申請。」
回頭看113年原民會核定的禁伐補償面積,達到7.2萬公頃。這也意味著原住民族人,替國家國土保安、守護環境的貢獻。過去到現在,民間及國會也不斷倡議,族人守護山林的付出,在碳交易市場中,該得到應有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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