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謝謝我們內政委員會也接受也同意,將未成年人的原住民也可以繼承他的自製獵槍。」
儘管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修正三讀通過,但是在原民自製獵槍的使用上仍有諸多爭議,因為因應釋字第803號,要進行修正的《獵槍管理辦法》依舊難產,同一時間也繼續在立法院內進行協調,因為未來要確保安全性,進口制式獵槍將成為趨勢。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警政科長 林志駿:「在槍砲條例裡面所許可的範圍,還是以自製獵槍為限沒有提供到制式獵槍,制式獵槍選購進來的時候因為還要符合自製,我們就是在不違反安全的原則下,只有槍托跟護木的部分,因為是木質的部分只有牽涉到美觀跟舒適性的部分,讓原住民來自己去做,其他的零件都是用原廠的。」
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高金素梅):「母法也沒有告訴我們一定要按照辦法裡面,你們說的這些進口的東西零件我才可以自製,所以我們今天管理辦法要規範的就是安全的獵槍,並不是如你們現在辦法所講的,它只有一種方式進口而已。」
高金素梅也強調國防部既然無法製造,組成自製獵槍五項合法零件,包含槍管、槍身、板機、撞針和槍機,在安全的檢驗上國防部責無旁貸,未來在槍枝安全的訓練中,除了原民會之外國防部也必須給予專業輔導。
原民會綜合規劃處長 Yapasuyongʉ.Poiconʉ(雅柏甦詠.博伊哲努):「在整個訓練裡面包含兩大部分,一部分就是槍枝安全的訓練,這個我們都會做成一個基本的一些教材,(所以你不覺得國防部應該要來協助你們嗎)這部份我們會請教國防部。」
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 黃清培:「相關的專業我們會就現況來配合諮詢,因為他是獵人做的槍,可能形式材質很多,都可能種類很多、可能我們會輔導來協助。」
而談到原民自製獵槍的集中管理,原民會也回應目前原鄉地區,可以編列為建築用地的原保地只有1600公頃左右,族人要蓋房子恐怕都不太夠,至於《獵槍管理辦法》各部會也將繼續帶回去修正,要讓原民可以自製獵槍安全地使用槍枝,國防部、原民會和內政部也表示,草案的修正一定會跟族人充分溝通後,才會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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