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湘收賄案 桃地院一審判12年有期徒刑
法官在審理時指出,曾志湘雖然堅決否認收錢,並試圖把責任推給部屬,但法院根據現金帳本和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認定收賄事證確鑿,判決書中嚴厲批評帶頭敗壞官風,且犯後毫無反省,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魯凱族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21 Indigenous Peoples Cultural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