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原民局長一審判決撤職 停止任用3年
根據監察院調查表示,史強擔任信義鄉長期間,公所每年小額採購實際執行數達8、900件,相較縣內其他鄉鎮公所小額採購約10件,超出太多,因此展開調查,其中包含2016年舉辦滑水嘉年華,未事先簽辦採購標案,就委請廠商先施作4件小額採購相關工程,事後才以製作不實採購文書,辦理驗收、核銷,監察院去年彈劾史強,並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決史強撤職,但當時史強提起上訴,而法院判決駁回上訴,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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