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推動礦業法修法工程,健全原住民族權益,這臨門一腳,只差政院版草案送進立院,就能安排審查。因此25號國會殿堂上,有立委再次關心,經濟部版礦業法草案,目前進度究竟為何?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經濟部的版本正在密集討論當中,因有新的法院判決,所以我們現在要把法院判決的意旨如何
納入草案裡面。」
就是因為今年9月,最高法院駁回亞泥上訴,宣告經濟部核准亞泥展限20年的行政處分「無效確定」,但這判決結果,仍不影響亞泥既有採礦權益,引發社會議論,也因此掀起修正礦業法聲浪。
國民黨立法委員 Yosi Takun (孔文吉),「最高法院是認為說展延是無效的,經濟部還是繼續同意亞泥繼續採礦,是不是這樣的情形?」
經濟部長王美花則表示,「第一個等於是回到申請展延的狀態,第二個就是亞泥從去年開始就在進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程序,我們是應促成諮商同意的協議較為重要。」
但要凝聚玻士岸六個部落的集體共識並不容易,以10月16號那場亞泥利益分享機制說明會來說,部落會議幹部轉述,亞泥願意在原有10項利益分享機制中,包含電費補助、房屋修繕、課後輔導到急難救助等,再額外增加11項,但其他涉及政府部門權責的訴求,則不在亞泥負責範圍。
玻士岸部落會議總幹事李文章,「我們差不多在本周日(10/31)召開一個部落內部會議,再下一次邀請亞洲水泥跟我們部落會議幹部面對面去談。」
不斷來回於企業跟族人間相互磋商,只盼能進一步找出共識,但部落會議評估,距離真正投票日,恐怕還有段路要走。但在上次說明會中,多位族人發言強調,部落需求絕對不只這11條利益共享,還包括原基法、礦業法的落實保障,及公布真相調查報告等,這些恐怕更需要政府與企業積極面對。
責任編輯:嘎兆、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