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網紅小玉涉嫌以Deepfake技術製作換臉影片,以及韓國N號房事件等引發社會關注,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05-2021年全台性侵害通報案件超過18萬件,且超過八成是女性,性暴力是基於性別歧視而產生的侵害行為,可能發生在各個公私領域、實體與虛擬世界,阿嬤館-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就在近期辦理「復援你的心」特展,從被害人視角,帶領大眾更了解性暴力受害者的感受和需求,太魯閣族人林沈中就曾因經歷過慰安婦受暴過往,遭丈夫堅持離婚。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杜瑛秋表示:「沈中阿嬤很大的部分,她會陳述到她的婚姻跟整個過程,其實是相當辛苦的,那因為她的事件,所以導致她歷次的婚姻都是失敗的,這個不應該是由她去承受的,她的事件發生也不是他的錯誤,可是這樣的結果卻由她來承受,其實是相當地不公平。」
然而面對科技的日新月異,對於女性的侵害,也從線下轉往線上,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被散佈性私密影像的被害人,其實與實體被性侵害的傷害是很類似的。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杜瑛秋表示:「因為每次被上傳、散佈,他們就再受一次傷,所以有時候他們會處在無法控制跟再被發現的恐懼裡面。」
民進黨立法委員 范雲:「性私密影像私法聯防的重要意義是散布性私密影像,違反的不再是社會的善良風俗,而是個人的性自主權。」
立法院10號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針對相關犯罪網頁資料應至少保留180日,以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也增訂網路平台業者下架性侵害犯罪嫌疑網頁機制,若網路業者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