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或豪雨過後,大批漂流木隨著溪水沖到出海口是常見景象,為了兼顧附近居民常會撿拾漂流木作為柴薪,或作為雕刻創作媒材需求,林務局17號宣布鬆綁漂流木撿拾規定,今年5月修訂撿拾時間,從原本一個月,延長為從指定日到下次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止,而109年修訂規模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漂流木未經材切,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重量小於50公斤,認定不具標售價值,則開放民眾自由撿拾。
林務局長 林華慶說:「沿岸的這些阿美族部落,很多都會去撿拾當薪材,因為真的就是就地利用,我們就把它除罪化。」
林務局長林華慶也提醒,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再加工轉售,或因撿拾量龐大需車輛載運,要先到林管處工作站登記,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如果漂流木出現在國有林地又是部落傳統領域上,當地部落可分配到二分之一漂流木,不受重量限制。
林務局長 林華慶說:「在這個林班地範圍內的河川或溪流,漂流木發生的時候鄰近有部落,那我們會跟部落合作來進行清運,那其中的二分之一我們會分享交給部落,來做為公共的使用。」
這些漂流木能增加部落家屋建材及公共空間運用,而這次修訂放寬河口跟海岸撿拾,有原民藝術家認為對藝術家來說是件好消息。
藝術家 Oen ciyang(林銘鋒)說:「因為它是自然成形,就是說它是多樣貌的,不像我們刻出的東西,他是有點死板板的這樣子,所以說漂流木對於我來說,它的意義還滿重大的。」
兼顧藝術工作者需求跟民眾慣習,並強化木材溯源管理,大幅鬆綁漂流木撿拾相關規定,讓有意利用漂流木的民眾,不必再擔心受罰。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