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地方大選,中選會首度針對六都當中,投票所僅一位原民選舉人推動票所異動。也就是該原住民族人,在自己的戶籍地投票所投完市長等公職人員之後,還要再到鄰近、同選區的票所,投原住民議員。中選會統計約一千兩百名族人,會需要分兩地投票。
台灣原動力照顧關懷協會理事長 Api Aku(陳宗伶):「我的時間就有限,投票所要排隊也排隊很久,或者是當天的天氣不好,我還要跑兩個地方。」
族人光是想到就覺得麻煩,不過這也是中選會依法要保障原住民祕密投票權利的方式,有學者直言是急就章的方法。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副校長 包正豪:「那你說這樣子的設計,有沒有保護祕密投票,有啦程度問題啦,可是保護祕密投票,為什麼要以選民的成本,為什麼選民要付成本。」
包正豪表示,系統性解決方式就是通訊投票。雖然這項方式朝野存在疑慮,但考量族人投票成本及權利,包正豪認為這方法應該審慎思考。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副校長 包正豪:「政黨之間彼此之間的互不信任波及到原住民,我覺得原住民立委應該要站出來,你就談,我都不要管你們漢人的選舉,我們就只要管原住民的,純粹原住民的選舉就好了,你也可以拿來當實驗結果,累積經驗。」
不過現階段要推動原住民族較大範圍的通訊投票,甚至其他方式的不在籍投票,仍無法源依據。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指出,恐怕需要立法院共識,中選會才能依法行政。原住民族人投票權益的保障,還有一段路要走。
責任編輯:大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