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老街及原住民族文化,是不少遊客對烏來的印象。但對旅宿業者來說,想要合法經營生意,卻沒有想像中來得容易。
烏來區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 張光輝:「最困難的點就是因為,烏來它是水源保護區,早期的時候是一年罰一次6萬,但是現在的話它是18萬起跳。」
新北市觀旅局觀光管理科長 蔡文中:「青潭堰上遊的集水區,然後而且它也是大台北的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內。我們部分既有業者都是位於這個保安保護區內,保安保護區,依土管規定,依法不得作為旅宿使用。」
如今為了解套,多位新北市議員提出「烏來區旅宿產業輔導合法化自治條例」,要從立法找出破口。
新北市議員 陳永福:「中央制定一個法令就是,你要經營民宿,基地一定要超過1000平方公尺以上,致使這個法令發布實施以後,烏來的溫泉業全部要停擺。你如果繼續營業的話,會罰款罰得很高,最高罰到150萬。」
新北市議員 Lahuy‧Ipin(馬見):「合法的旅宿業不多,二部分我們也不能針對住宿做廣告,這是其中最重要的意涵。所以在上個禮拜13日,我們議會針對條例去做討論。」
不過依照草案內容,業者並非直接就地合法,而是在輔導期間完成相關程序,才能取得合法登記。
新北市觀旅局觀光管理科長 蔡文中:「至少說他在合法化的期間,這是比較冗長,他要去完成他的土地容許的鬆綁,然後建築申請的過程裡面,他不需要付了太高的罰則,這樣子會鼓勵他有意願來申請合法化。」
除此之外,新北市政府也對立法方向表示樂觀其成,接下來就看草案能否順利通過,為地方找到新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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