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平三叉坑921重建計劃,根據監察院報告指出,當年地方公所疏失,使得災民在遷居的土地所有權仍屬他人。近年地主一狀告上法院,甚至要求災民拆屋還地。如今事件有新進展,調查的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行政院已拍板用「補辦價購」方式,總金額達九百多萬元,與地主簽訂土地價購契約,供災民使用。
監察委員 葉大華:「那好不容易在今年,大概是五月的時候已經確定了,那行政院也同意了拍板定案,所以目前我知道是原民會,在督導台中市政府跟區公所,儘速地就這個已經撥付的所謂的土地補償金,價購的這個部分,已經完成跟五戶受災戶的這樣的土地價購契約簽訂,那這是第一步,所以我們才說已經終於這個初露曙光。」
雖然災民與地主的訴訟可以告一段落,但是受災的族人提到,政府補辦價購後,土地屬於國有。對比921震災時以地易地的政策有落差,也擔心後代土地使用出現問題。
三叉坑受災戶重建自救會召集人 Suyan Kagi(林建治) :「好啦就算我們當代的,這代的用了,好,可以用,我們死光了下一代,那也是國家的土地,改天他說這個是(國家的),就有點像南部的永久屋一樣,我們跟他們不一樣,這本來就是要政府有義務要移轉給我們的。」
監察委員 葉大華:「畢竟他們當時是以地易地換地,然後才搬下來住在現在的重建區,那所以爭議這麼久,那目前接續就是簽約完之後,土地儘快取得,後續我們才會希望是說,繼續督促原民會,繼續能夠督導台中市政府跟和平區公所能夠好好地,跟這五戶受災戶來協議他們的土地所有權。」
台中市和平區長 吳萬福:「因為那個是我們用公款(專案),我們還是要討論一下,討論一下這個問題,是不是適合把它這樣,保障災民的一些權狀權益,是這樣子,目前我們一直在努力啦。」
如何將所有權移轉?當地公所表示會努力符合族人期待,而中央原民會對此不接受採訪。但監察院呼籲,未來相關機關在研議受災戶建物基地,是否能合法移轉或「永久使用方式」等方案時,能深入部落與族人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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