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大量透過電子煙吸食,由於取得容易,也讓社會治安亮起紅燈。行政院25號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從源頭到末端全面強化管理。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電子煙已經遭到濫用,為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吸食工具,對社會治安以及校園安全造成高度威脅。」
根據行政院規劃,未來違法製造、輸入、販售、展示以及供應電子煙,都將納入刑事責任。若違法製造或輸入超過1,000件,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國健署長 沈靜芬:「針對這些比較重大的違法行為,包含製造、輸入、販賣、展示等等,其實納入了刑罰,希望從源頭就阻絕它流入我們的市面。」
除了加重刑責,未來持有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也將正式納入行政罰與沒入規定。
衛福部國健署長 沈靜芬:「除了不得持有之外,加訂了沒入,然後再來就是說,這個持有的時候,納入這個行政罰,最高可以罰到3到10萬。」
政府也要求網路平臺建立管理機制,若發現電子煙廣告或販售資訊,必須立即下架或停止解析。希望透過這次修法,提升整體嚇阻效果。行政院也期盼朝野溝通協調,盡速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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