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福部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條文由原本的118條增加至165條,是15年來最大修法幅度,其中增加大量責任與罰則,補強兒少保護機制,獲得民團肯定。不過,民團也指出,兒少保護議題涉及教育、衛政、警政、司法等多個單位,若未來設置「兒童及家庭支持署」,屬於三級機關,民團擔憂可能面臨有責任、無權限的踢皮球困境。
家庭韌性行動聯盟發起人 林嘉惠:「家裡有一個自閉症的孩子,這個孩子在確診之後,他一定會被告知說,你趕快去找社政,所以他從醫療找到社政,看資格說你學校要去配合,於是呢,他回學校去,可是在學校裡面問題頻出,於是輔導老師跟他講,媽媽,這是不是要換藥,你還是得回到跟醫生配合。」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 王瀚陽:「兒少權法,新的修法第三條,19個(新增)機關當中應全力配合之,那我們試問,在學校當中,你就從一個角度去思考,一個學校的組長叫得動校長嗎?」
另外,民團也提到前年CRC審查,指出國內的兒少心理健康相當匱乏,尤其面對數位科技的發展浪潮,兒少的數位安全也面臨挑戰,像是性剝削、網路霸凌、人際關係、容貌慮等,如何跨部會整合,是否需要訂定「兒少數位專章」,都引發討論。
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 黃雅羚:「再來我們希望它能夠預先有一些安全的設計,減少商業剝奪,我們的兒少,也希望它要有家長的數位教養指引,光家長的數位教養指引,你就要看它橫跨多少部會,能夠弄得出來嗎?」
台灣心理健康聯盟召集人 張珏:「這個(兒少)部裡面,這個署裡面,還要加上一個家人和環境,我們要推動心理韌性,推動心理健康的工作,推動社會情緒學習,全家要一起來。」
面對國內少子化問題,兒少保護改革勢在必行,對此,民團也重申三個訴求,包含升格兒童家庭部、建立預算追蹤制度、以及兒少權利監督機制,避免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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