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成功鎮麻荖漏部落山區的明興礦場延續開採,部落為守護族人安全與生活環境,特別召開部落會議,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辦理諮商同意權投票程序。投票前由主席與工作人員共同查驗投票箱,確認程序無誤後,由到場家戶或代表依序投票,表達對礦場延續開採的贊成或反對立場。
麻荖漏部落會議主席 高旯勩貲:「要讓部落對山上,對於開採的問題做一個表達他的意見,贊成還是不贊成,讓我們這個礦場,繼續開採我們山上的既有的資源。」
明興礦場1970年起開始進行開採,礦種有石灰石與白雲石,面積約72公頃,將開採至2028年10月分。
三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蔡新輝:「我們的想法,這個是我們的山,傳統領域,是我們部落的,他進行開採我們非常不同意,因為我們曉得,我們非常憂心,萬一像馬太鞍災害的情況,發生崩坍後我們的溪流淤積了,就會危及到部落。」
麻荖漏部落居民 ‘Inay:「開採之後就會像花蓮(馬太鞍),水災會衝擊到部落,所以我們才要表達反對聲音,阻擋業者繼續開採,讓山區保有自然的面貌,部落有這樣的想法,所以部落族人團結一致。」
投票結束後隨即進行開票作業,許多族人仍留在現場,關注開票結果。開票完成後,因實際出席投票人數未達法定過半門檻,主席當場宣布本次諮商同意權投票結果無效。主要麻荖漏部落會議家戶成員共計700戶,本次實際出席並參與投票者為284戶,未達有效決議所需人數。
麻荖漏部落會議主席 高旯勩貲:「部落主席在這裡宣布我們這一次的投票,是沒有通過的,我們在會議組織裡面,還會再請我們的幹部再開會,選一個時間再來進行投票一次。」
成功鎮公所原行課長 孔智杰:「會議的結果,如果說會議有過半數的話,基本上我們就是把部落的決議,通知相關的單位,比如說經濟部的礦業局,以及現在目前採礦的廠商。」
本次麻荖漏部落會議辦理礦場諮商同意權投票,現場並未見業者到場說明。對此,主席表示部落會議召開過說明,因此仍依程序進行投票。而成功鎮公所則指出,諮商同意權會議可由業者提出申請,也可由部落自主召開,程序上皆屬可行。不過經濟部礦務局表示,辦理部落諮商同意權應依法完成通知與公告程序,並建議由業者到場進行說明,以利族人充分了解相關內容後再行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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