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平區哈崙台部落18日晚召開部落會議,除了就部落歷史淵源,以及傳統領域範圍對外公布外,也就台電將進行的大甲溪抽蓄光明計畫,未依原基法21條,讓部落進行參與與落實諮商同意權之原因,對外發表聲明。
哈崙台部落議會主席 尤繞‧歐賓:「在這個計畫當中,因為區公所錯誤的行政處分,自行認定我們哈崙台部落為,非關係部落,直接喪失我們哈崙台部落,參與諮商的權利,因此我們今天的訴求最主要就是,我們要求區公所這個錯誤的行政處分,並依法重啟確認關係部落。」
大甲溪抽蓄光明計畫,預計要在谷關壩與德基壩之間,興建一條10.6公里長的輸水隧道,隧道開挖後的廢土則就地堆置,而土石堆置點不但都在哈崙台部落的傳統領域,其中一處堆置點還放在烏來歷馬的舊部落內,部落族人擔心傳統領域遭到破壞。
哈崙台部落居民 Taya Hayung:「部落的傳統領域都在裡面,那我們的狩獵的山林都在裡面,工程一旦下去之後,這些勢必都必須要停止了,還有五個土方的堆置點,對於環境的影響勢必造成很大的影響。」
台中市議員 古秀英:「那我們還是回到我們部落的聲音,就是訴求我們希望台電還是要跟部落,傾聽他們的心聲。」
對於部落會議指控和平區公所疏失的部分,區公所並未進一步說明,但表示會尊重部落族人意見,來力促台電與部落進行溝通。
台中和平區民政課長 古志偉:「那區公所就是會完全尊重,我們部落會議的決議跟意見,如果說這個是需要我們,跟台電進行諮商同意的話,我們希望按照我們原住民,的諮商同意辦法,來去跟台電去做這個諮商同意的部分。」
哈崙台部落會議表示,台電當初以工程所在地沒有原保地,而忽略了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這是對部落的二次傷害,因此部落強烈主張,光明計畫應回到原基法,來與部落進行諮商同意,以及過程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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