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號:「網絡人員專業要提升,性侵案處理程序要改善!」
去年新北市爆發小型才藝班老師強制猥褻12位孩童的案件,雖然今年3月一審判決22年,但被害兒少的家屬指出尋求司法救濟的過程遭遇諸多困難,呼籲政府積極改善並落實相關法規,並向監察院遞出陳訴書。
被害兒少家長:「孩子們沒有犯錯,可是在他們最需要支持的時候遭受到了制度的踐踏,我們只是需要一點點的保護跟一點點的同理心,可是我們卻被當成麻煩!」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馮喬蘭:「就小孩要被偵查,然後他的訴訟代理人、他的家長不能陪同,以及就是作為一個要協助的單位,竟然就把個資這樣洩漏出去。」
民間司改會律師指出,法務部有責任明確提醒家長及委任律師,在兒少性侵案件偵辦過程事先提出陪同兒少開庭與偵訊的需求;但民團也指出,兒少性侵救濟除了司法面,社工、校園輔導、醫療等面向都需要全面檢討。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 李明洳:「其實法務部應該是要可能具體盤點一下現在檢察官實務上面的作法,那在權益告知書上面,很明確地標明說當事人可能在事前跟檢察官要確認,這個檢察官要怎麼這樣子來做安排。」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 王淑芬:「從這個案件可以發現,實際驗傷的時間可能只要半個小時,但是我們卻耗費了五倍的時間、兩個半小時在醫院做一些行政的等待。」
針對法規面,立委回應修法方向將納入以兒少為主體、守護兒少最佳利益等概念,並避免兒少權益四散在不同法律,導致各法條主管機關專業不足。
民進黨立法委員 陳培瑜:「不管是更專責的機構或者是以案主為中心一站式的服務,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重要。」
民進黨立法委員 范雲:「兒童工作證制度就是兒童保護界的良民證,它可以避免有前科的惡狼有機會再接觸兒少。」
兒少性侵案件是社會的不幸,建立並確實執行更完善的被害人協助網絡,才能讓被害兒少有機會好好療傷、好好成長。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