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水橋部落傳統領域範圍內既有礦場諮商同意聯合部落會議,到場的戶數並未過半,因此成功鎮公所只能宣告流會。
成功鎮公所原民課長 孔智杰:「簽名的戶數12戶,12戶,未達到法定的,過半數的戶數,過半數戶數是43戶,所以我在這裡宣布今天的會議就流會。」
會議雖流會,但經現場決議,特別同意業者說明礦場計畫,4個既有的礦場,分別位在成功鎮小湊段石雨傘小段799-5等12筆地號及開眼山段3地號上,用地面積總和約5公頃。
礦場業者代表 蘇小姐:「久東石礦開採礦業用地面積,差不多在0.5公頃左右,然後再過來,差不多在6到7公里的地方是峰昱石礦,有這兩個,礦業用地這邊加起來,是大概加一點,再下一階的地方,沒有超過2公傾,1.8的樣子。」
但現場還有族人反對礦場設置在部落周邊,因為憂心土石流發生危及部落安全,還有採礦車輛影響居民安全及破壞產業道路等問題。
石雨傘部落居民 Haloko(朱秀英):「也許這一次沒有到來的,他就是在抗議,不過這次來的,都是聽聽一下,如果事情進行怎麼樣的話,我們下一次再討論。我的想法就是說我很希望你們這個礦石,你們從幾年開始?一直到現在它到什麼程度了。」
玉水橋部落居民 Safolo:「我們也非常怕這個礦區,曾經反映過這些採礦業者,一直說他們都知道,他們都這樣回應,結果看他們採礦後的狀況,山的面貌已經不像過往,都是坑洞,所挖深度比人的高度還深,被水填滿後不會有垮的疑慮嗎?」
2016年礦場業者曾召開部落說明會,族人特別出來反對,歷經沒有強制力的說明會之後,2023年6月21日《礦業法》特別修正公布施行,將《原基法》中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義務明訂納入,舊礦需要補做諮商同意,但由於部落未成立”部落會議”,也因此由成功鎮公所代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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