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清晨路檢攔下無照騎士,男子很配合,沒想到一吹氣、酒測器就響起;看到這一幕,游姓騎士也傻眼,他想來想去才跟警方說可能是宿醉。
台北市警方 vs.游姓騎士:「喝到傍晚6點多吧。」
警方調查,這名40歲騎士跟朋友聚餐,喝了啤酒、吃了薑母鴨,當天晚上6點散會;隔天一早出門,在古亭捷運站附近被抓包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廈門街派所長 朱宥任:「該男子自稱前一日下午與友人聚餐;時隔12小時,沒想到酒精濃度值居然還是超標。」
新北也有駕駛喝到天亮返家,酒後開車上路衝撞路邊車輛,附近居民聽到聲響趕緊出門查看。
附近居民:「那個人還要移車子,好像是要移動但是後來又熄火,他要再發動沒辦法發動,然後他開門出來就走了。」
被撞車輛留下刮痕、車殼碎片四散,事發在三峽溪東路,張姓駕駛撞車後立刻跑到距離200公尺的超商,警方懷疑他企圖買酒喝下,為酒駕肇事開脫。
新北市三峽分局橫溪派出所長 黃政諺:「該名男子撞車後還若無其事跑到超商買酒,想利用這種方式規避酒測。」
好在警方來得快,在他計謀達成前搶先做酒測,果然0.51超標、依準現行犯逮捕;因為過去就曾經發生有民眾為了躲避刑責,酒駕肇事後逃逸去買酒喝,也讓酒駕認定出現難度。
律師 黃柏榮:「酒測前跑去買酒來喝,可能是想主張證據不足,依照無罪推定原則來主張無罪。」
酒駕犯大鑽漏洞、混淆酒測判定,也有律師指出,萬一缺少足夠科學證據都可能逃過法律制裁,如何補缺口必須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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