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戴鴨舌帽、身穿藍色襯衫,台商林懷在姊姊陪同下,22日下午前往台東地檢署報到,準備入監服刑,對於自己被依違反選罷法判刑定讞,林懷面對鏡頭大聲喊冤。
台商 林懷:「事實上在我們的二審,就是這個高等法院的第14頁的時候就講了,這個大陸政府的錢。是給我們台商協會的,而這筆錢是跟選舉沒有關係。」
涉嫌利用中國資金,以辦理餐會及補助機票名義,於108年12月在中國湖南省,替當時國民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造勢拉票,台商林懷遭北檢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起訴,最後法院判刑3年2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
林懷為台東縣鹿野鄉阿美族人,20年前到中國湖南發展,並於108年擔任長沙台商協會長,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林懷表示,後續會再尋求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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