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鄉楓林村村長 paljaljim(宋銘德):「我們楓林的傳統名字叫kaidi,kaidi的意思就是美麗,但是這一開,不美麗了、不漂亮了,搞得大家環境破壞,然後大家不敢住。」
楓林村居民 廖清山:「政府真的一定要種電在這裡,我們就申請遷村,真的!以及真的是要滅村,小孩子也不敢來這裡住了。」
光電開發廠商說明會上,獅子鄉楓林村居民表達這次光電開發不只影響部落景觀,加上場址位在部落上方,居民人人自危,因此廠商為解除居民疑慮,詳細說明水土保持工程施作內容,除了一切合乎規定,水保設施也高於一般標準。
光電業者特助 陳裕文:「我們開發的這個案場,它的使用面積就是沒有大於兩公頃,所以那時候我們縣府的評估就是說,我們不需要去做一個說明跟環評,我們也是照著法規去申請。」
監造技師 陳智暉:「因為我對外排放的流量,就已經比開發前還要小,多出來的量,我全部都是控制在滯洪池裡面,滯洪池的安全系數,法規的限制是1點1,一定要高於1點1,我在計算的時候我們三座池子,我有兩座安全系數是採到1點49。」
不過屏東縣在部落上方開發光電沒有前例,加上近幾年全球極端氣候,居民認為任何災害都可能發生,況且光電廠就在部落正上方,沒有人敢下這個賭注。
牧師 薛永生:「拿屏東縣任何一個部落,下雨量最多的泰武村或者是來義鄉,有任何你們施工經驗在部落頭上的這樣的一個數據請拿出來,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數據,你用什麼保證你所做的是安全的,這些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感受問題、是生死問題;第二個,你們從來不講誰負責。」
楓林村居民 許照寶:「你們能不能有人保證說,這個東西因為我們的智慧,我們的技術絕對對你們村莊沒有問題,誰能保證?一旦有問題的時候就是你要保證,寫一張保證給我們村莊,誰要承擔這個責任?」
光電業者代表 蔡南淵:「案場所有的問題,都是水保義務負責人就是我們公司負全責,這是法規上一定是這樣定義,萬一如果出了問題,第一個先找我們公司。」
另外針對居民先前向縣府及廠商提出的訴求,目前為止未見改善,居民也大表不滿。
獅子鄉楓林村村長 paljaljim(宋銘德):「3月10號我們在這裡開座談會,我們就提了5個訴求,過了三個禮拜沒有一項做好的!」
光電業者代表 蔡南淵:「不是說我們做,我們馬上就動工去做,因為這個是在整個整個水保計畫,縣府的水保計畫裡面審核當中的,我們現在不能去完全做任何變更。」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對談,楓林村居民和廠商仍未達成共識,居民對光電場水土設施也仍有許多疑慮,4月3號楓林將召開部落會議,居民不排除要求光電廠離開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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