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羅美玲指出:「那這男子這開挖的行為,有沒有牴觸我們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第21條,請問副主委。」原民會副主委Calivat‧Gadu (鍾興華)回應:「因為這個新聞我看到了也嚇一跳。」
台東知本尋寶爭議,也讓原民會副主委嚇了一跳。因為這起爭議是名安姓鄒族男子及其合夥,3月在知本溼地獲得國產署核准,開挖傳說中日本人留在地下的兩噸黃金。經過合法程序申請,也獲得核准,但位處知本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引來在地卑南族人不滿。現在雙方能否透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部落諮商同意,來化解僵局?引起立委關注。
原民會副主委 Calivat‧Gadu (鍾興華)說:「的確我們看到以後原基法21條的四個態樣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護跟學術教育,好像也不涵蓋在那個裡面,不過是不是涉及到第21條,地方政府他也有權力去做判斷。」
立委羅美玲根據事件比對法條,表示黃金屬於後來埋藏的物品,不太符合諮商同意項目中,原先就有的「自然資源」開挖。且挖出來的黃金,將有六成要收歸國庫,搬出原基法第21條似乎也沒轍。但回歸事件本身,在傳統領域內進行大動作開挖,羅美玲認為「尊重部落」仍是基本原則,並鼓勵原民會協助落實相關規範。但眼前問題,還有其他辦法嗎?
民進黨立法委員王美惠說:「事情發生了要有作為,我們要找縣政府去協調,因為他們是主管機關,那國產署這個部分 我們會很快跟國產署做個接洽。」
未來一周,原民會將與台東縣政府及國產署進行協調。不過立委王美惠表示,在一切皆屬合法的程序之下,原民會仍要思考如何保障族人權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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