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107年通過南投環評會後,又經邵族人提出訴願異議,同年就被環保署裁定訴願決議撤銷,原本審議通過的南投環評會,得標廠商不服,在108年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後,被判決駁回,109年廠商又向最高行提起上訴,最終判決結果在3月21號出爐,上訴駁回定讞,這是邵族人繼向山BOT案後,又一件在傳統領域內,成功阻擋的BOT開發案,律師表示,法院一致認定南投環評會結論,未具體載明對邵族的影響,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是兩次判決的重點。
律師簡凱倫表示:「 今天無論是任何的一個開發案,對於原住民他們的生活型態,會產生衝擊的時候,今天都必須要按照環評法相關的一個規定,進行衝擊影響的評估,相應的環境保護對策是什麼,都必須講清楚,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跟最高行政法院,他們就是一個共通的亮點,認為環評處分,應該要去撤銷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由於孔雀園BOT案當初在進行環評會時,未依照環評法對邵族文化與經濟發展,進行詳實的評估,恐讓邵族權益受損,因此在邵族人向環保署提起訴願後,環保署認為邵族訴願有理由,撤銷了南投環評會的結論,直到最高行政法院仍駁回廠商的上訴,爭議許久的孔雀園BOT案,也暫告落幕。
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巴努‧嘎巴暮暮說明:「 孔雀園的BOT若是蓋成的話,這個會造成未來,這個一個環境的浩劫,你想想看我們日月潭的飯店多少,所排放的汙水也時常報導,這樣的一個遲來的正義總是,象徵我們台灣的司法立法,有一點向進步跟人道的這個方向去走。」
伊達邵部落長老丹俊傑解釋:「 這次判例就非常明確的就指出來,對當地的傳領的生活居住的居民,就是原住民,沒有受到很大的尊重,這麼明確的判例就知道,除了要踐行原基法以外,還要遵守當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權利。」
帶領邵族人一路爭取權益的律師表示,這次的判決結果將形成未來的一個判例,也凸顯了任何環評審查,只要與原住民有利害關係,相關單位或廠商,都必須落實環評法相關規定,才不會走向爭訟,甚至最後敗訴徒勞無功。
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107年通過南投縣府環評審查,同年邵族人以審查內容有瑕疵為由提起訴願,環保署在同年8月14日,依邵族訴願決議,撤銷原先在南投縣府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不過得標廠商不服,一路從訴願再打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遭駁回,最後又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而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也出爐,依然駁回廠商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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